活動宗旨

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如何讓高齡者可以健康老化在地老化成為首要任務,為以豐富社區老人健康生活,國民健康署持續辦理「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激勵長者走出家門,參與社區活動,透過舞台表演展現長者健康活力與生命價值,激發不老風潮,實踐「在地老化」與「活躍老化」的理念。

參加對象

由各縣市衛生局推派該縣市最具特色隊伍參賽。

隊伍人數
  1. 一般地區 65 歲以上長者:每隊組隊上台參與人數為 30 - 60 人(以民國 46 年次(含)以後出生者)。
  2. 離島、山地及平地原住民地區 55 歲以上長者:每隊組隊上台參與人數為 20 - 60 人(以民國 56 年次(含)以後出生者)。
  3. 考量離島地區交通及旅途花費時間長,對長者易造成體力及精神影響,爰規劃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逕由地方政府各推派 1 隊,每隊組隊上台參與人數計 20 - 60 人。
  4. 為結合文化健康站年度舉辦長者活力健康操之優勝隊伍共同參與競賽,得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逕推派 1 隊(每隊組隊上台參與人數計 20 - 60 人)晉級全國總決賽,惟代表隊伍之長者不得重複參與同場次之其他隊伍參賽。
  5. 競賽隊伍每隊可有協助競賽活動之參與志工(實際參與表演之人數以 3 人為上限)。
隊伍型態
常勝組

由各縣市政府推派,104 年至 109 年之間,曾有 3 次(含)以上進入分區競賽之隊伍,且同隊內新進參與競賽者人數未超過三分之一(含)以上。

新秀組

由各縣市政府推派,且未達「常勝組」之標準者。

出賽時間

由主辦單位綜合考量參賽隊伍得依分組及交通路程遠近,安排隊伍於上午時段或下午時段進行參賽。

表演主題及主題曲
  1. 為展現參賽隊伍之創意與特色,參賽隊伍得自行設計參賽歌曲及表演內容,表演主軸以「活力」為主題。
  2. 表演之音樂內容、配樂,不以同一首歌曲為限,各隊依需要自行設計、剪輯。
表演時間

每隊以 6 分鐘為上限。表演形式開始(依音樂、聲音、表演動作等先開始者為基準)即進行計時;以表演形式結束(依音樂、聲 音、表演動作最後結束為基準)為計時結束。(明顯的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表演方式
  1. 得用故事性或具地方特色之表演,結合舞台道具、樂器、歌唱、民俗表演等方式呈現。
  2. 可結合增加長者身體適能,促進肌力、平衡度、柔軟度及心肺耐力之動作設計,搭配音樂節奏方式進行。
  3. 演出評分僅限舞台(不含搭設之安全坡道)上演出內容為依據,舞台下任何表演不採計分數。
分區競賽
1區競賽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

2區競賽

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3區競賽

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4區競賽

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

全國總決賽總計 20 隊
  1. 以 4 分區競賽結果之金、銀牌隊伍進入全國總決賽,若該組金、銀牌隊伍從缺,由該組銅牌遞補 1 隊參加全國總決賽。
  2. 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逕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各推派 1 隊,共計 3 隊。
  3. 由原住民委員會得推派文化健康站長者隊伍,共計 1 隊
1區競賽 4 隊
2區競賽 4 隊
3區競賽 4 隊
4區競賽 4 隊
離島縣市 3 隊
原民會推薦 1 隊
獎項及獎品規劃
分區競賽

分區競賽依「常勝組」、「新秀組」各依成績序位給與各獎項及獎品。

常勝組
金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4 萬元整
銀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銅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2 萬元整
最佳精神活力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最佳創意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最佳團隊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敬老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新秀組
金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4 萬元整
銀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銅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2 萬元整
最佳精神活力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最佳創意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最佳團隊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敬老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全國總決賽

全國總決賽依「常勝組」、「新秀組」各依成績序位給與各獎項及獎品。

常勝組
金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6 萬元整
銀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5 萬元整
銅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4 萬元整
最佳精神活力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最佳創意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最佳團隊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敬老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新秀組
金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6 萬元整
銀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5 萬元整
銅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4 萬元整
最佳精神活力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最佳創意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最佳團隊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敬老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權利歸屬與爭議處理
  1. 凡參加競賽與發表會者,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其報名資料、競賽表演內容及個人肖像權,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媒體宣傳計畫,如專訪與報導等。
  2. 敬請注重智慧財產權,於競賽表演中,不得有違反侵害著作權相關事宜,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逕予取消資格與計畫執行。
  3. 參賽者在競賽過程中應考量自身安全,若有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肺部疾病、關節炎或有其他疾病者,建議您先至醫療院所由醫師評估身體狀況。
  4. 所有獲獎經費,需依相關稅法辦理稅額扣繳。
  5.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暫停或取消本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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