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宗旨

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如何讓高齡者可以健康老化並落實在地老化成為首要任務,為以豐富社區老人健康生活,激勵長者走出家門,參與社區活動,維持身心靈社會全方位之健康,國民健康署持續辦理「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本活動透過舞台表演展現長者健康活力與生命價值,創造銀世代人生的意義,激發不老風潮,實踐「在地老化」與「活躍老化」的理念。

參加對象

由各縣市衛生局推派該縣市最具特色隊伍參賽。

隊伍人數
  1. 一般地區 65 歲以上長者:每隊組隊上台參與人數為 30 - 60 人(以民國 48 年次(含)前出生者)。
  2. 山地、離島及平地原住民地區 55 歲以上長者:每隊組隊上台參與人數為 20 - 60 人(以民國 58 年次(含)前出生者)。
  3. 考量離島地區交通及旅途花費時間長,對長者易造成體力及精神影響,爰規劃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逕由各地方政府各推派 1 隊,每隊組隊上台參與人數計 20 - 60 人。
  4. 65 歲以上參與表演之人員需超過該隊總人數之 80%。
  5. 競賽隊伍每隊可有參與協助競賽活動之志工(實際參與表演之人數以 3 人為上限)。
隊伍型態
常勝組

由各縣市政府推派,105 年至 112 年之間,曾有 3 次(含)以上進入分區競賽之隊伍,且同隊內新進參與競賽者人數未超過三分之一(含)以上。

新秀組

由各縣市政府推派,且未達「常勝組」之標準者。

出賽時間

由主辦單位綜合考量參賽隊伍得依分組及交通路程遠近,安排隊伍於上午時段或下午時段進行參賽。

表演內容及主題曲
  1. 為展現參賽隊伍之創意與特色,參賽隊伍得自行設計歌曲參賽及表演內容。
  2. 表演之音樂內容、配樂,依各隊需要自行設計、剪輯,不以同一首歌曲為限。
表演時間

每隊以 6 分鐘為上限,表演形式開始(依音樂、聲音、表演動作等先開始者為基準)即進入計時;以表演形式結束(依音樂、聲音、表演動作最後結束為基準)為計時結束。(明顯的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表演方式
  1. 得用故事性或具地方特色之表演,結合舞台道具、樂器、歌唱、民俗表演等方式呈現。
  2. 可結合增加長者身體適能,促進肌力、平衡度、柔軟度及心肺耐力之動作設計,搭配音樂節奏方式進行。
  3. 演出之評分僅限舞台(不含搭設之安全坡道)上演出內容為依據,舞台下任何表演不採計分數。
分區競賽
北區競賽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

中區競賽

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南區競賽

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東區競賽

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

全國總決賽總計 20 隊
  1. 以 4 分區競賽結果之金牌及銀牌隊伍進入全國總決賽,預計 16 隊。
  2. 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逕由地方政府衛生局各推派 1 隊,預計 3 隊。
  3. 由原住民委員會得推派文化健康站長者隊伍,共計 1 隊
北區競賽 4 隊
中區競賽 4 隊
南區競賽 4 隊
東區競賽 4 隊
離島縣市 3 隊
原民會推薦 1 隊
獎項及獎品規劃
分區競賽

分區競賽依「常勝組」、「新秀組」各依成績序位給與各獎項及獎品。

常勝組
金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4 萬元整
銀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銅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2 萬元整
最佳精神活力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最佳創意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最佳團隊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敬老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連續參加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新秀組
金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4 萬元整
銀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銅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2 萬元整
最佳精神活力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最佳創意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最佳團隊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1 萬元整
敬老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連續參加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全國總決賽

全國總決賽依「常勝組」、「新秀組」各依成績序位給與各獎項及獎品。

常勝組
金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8 萬元整
銀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6 萬元整
銅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5 萬元整
最佳精神活力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最佳創意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最佳團隊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敬老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連續參加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新秀組
金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8 萬元整
銀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6 萬元整
銅牌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5 萬元整
最佳精神活力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最佳創意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最佳團隊獎
(得從缺)
獎座 1 座等值商品禮券 3 萬元整
敬老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連續參加獎 等值商品禮券 1,000 元整
權利歸屬與爭議處理
  1. 凡參加競賽與發表會者,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其報名資料、競賽表演內容及個人肖像權,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媒體宣傳計畫,如專訪與報導等。
  2. 敬請注重智慧財產權,於競賽表演中,不得有違反侵害著作權相關事宜,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逕予取消資格與計畫執行。
  3. 參賽者在競賽過程中應考量自身安全,若有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肺部疾病、關節炎或有其他疾病者,建議您先至醫療院所由醫師評估身體狀況。
  4. 所有獲獎經費,需依相關稅法辦理稅額扣繳。
  5.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暫停或取消本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TOP